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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全力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10  作者:吴兴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全力以赴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及时响应,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全院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和指导。成立应急处置分队、应急工作后勤保障组,分别负责参与县里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防控疫情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派出6名干警到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工作,全力支持疫情防工作。

认真排查,加强疫情核查。迅速组织全面排查统计全院干警、共同生活家属有无与疫情暴发核心区相关人员密切接触以及目前有无发热、感冒症状等情况,要求干警每日上报本人及家属身体有无异常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同时,派出8名驻村干警,深入两个帮扶村开展入户排查,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餐等防控工作。并要求所有结对帮扶干警对所帮扶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排查,对重点人群进行统计上报。

及时防护,加强自身防疫。严格落实节假日和疫情期间值班报告相关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办公大楼、各办公室、院坝及周边的日常消毒防疫工作,给干警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同时,要求全院干警上班必须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联系协调工作尽量用网络、电话等方式,尽量避免在办公室间走动聚集。同时,安排具有医护专业资质的干警对外来人员进行测量体温等。

及时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利用新媒体发布疫情防治相关知识和疫情发展动态,并在微信工作群下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提高干警防护意识。并要求全体结对帮扶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帮扶对象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政策,引导群众按照科学指引做好防护,不信谣、不传谣。

及时通告,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联合政法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依法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身份查验、拒绝执行依照传染病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检疫、隔离、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依法执行职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制造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在疫情期间,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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