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共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刘泰方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会。
会议传达26日上午县委召开的榕江县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根据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支部书记刘泰方对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认识到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对管理党员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坦诚担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三是精准录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成效。
与会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学习培训视频,表示接下来将认真填写了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以实际行动促进“思想铸魂”,保障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