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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越作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1  作者:石庆洲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0日,榕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榕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越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有新进展、新提升,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6个案例入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试点,检察业务整体迈上新的发展阶段。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在新征程中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报告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坚持筑牢忠诚根基。


?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州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等26件(次)。


?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以学为先,组织检察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坚持抓实调查研究,组织干警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坚持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制定有效措施指导实践、改进工作。


?切实推动党建引领。突出打造“党建+”的工作品牌,总结的“念好四字诀,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助力守护‘两对宝贝’”入选全省首批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大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17名检察人员走上讲台分享案件办理的政治考量、大局意识和情怀担当,讲述的“57户困难群众的忧心事”案例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集中讲评。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在助力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报告显示,县人民检察院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推进,以高质效办案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


?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下重手、出重拳,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13人。批准逮捕涉电信诈骗、盗窃等“1+5+1+N”重点领域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116人。组织检察干警参与街面联巡1000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20余起。


?倾力助推乡村振兴。批准逮捕破坏农用地、生态环境资源等涉农领域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5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件35人,发放救助资金15.7万元,办理的文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投入5万余元为帮扶村进一步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办理妨害民营经济、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审查逮捕案件14件、审查起诉案件60件,办理涉民营企业等领域民事检察案件57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9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6份,对符合条件的2起刑事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程序办理,督促2个重大项目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帮助挂帮企业协调企业发展贷款资金172万元。


?全力以赴护航“村超”。立足检察职能,主动站到护航“村超”一线,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村超”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针对“村超”现场及周边食品、道路交通等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份。发挥支持起诉职能,有效帮助口寨村足球队、非遗传承人赖某解决遭遇网络肖像侵权问题。



坚持深耕主责主业

在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报告显示,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1人,提起公诉391人,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刑事抗诉3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审查起诉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8人。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件,监督意见均获采纳,有力维护司法公正。运用支持起诉检察职能,成功帮助平永镇43位农民工追讨薪资21万余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忧“薪”事。依法办理了乐里镇57户村民及两个村集体民事支持起诉案,帮助村民和村集体追回财产损失192万余元,该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富有实效。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办理的刘某诉某乡政府强拆违章建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典型案例。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联合县司法局对道路交通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33份,执法机关均已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及时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县人民检察院诉某工程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根据人大代表转办线索办理的“守护候鸟迁徙路”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助力多彩贵州建设”典型案例。



坚持践行初心使命

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


从报告可以看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效办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县人民检察院跨省履职,协同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我县妇女蒋某某被他人冒名登记结婚案,有效维护了蒋某某合法权益,该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针对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和“舌尖上”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


?尽心呵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8人,不批捕15人,不起诉10人。积极开展“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监督”专项活动,针对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漏洞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功能作用,受理群众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50件,均按照“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予以办结。如,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办理的“乡镇快递网点违规二次收费”公益诉讼案,让群众反映的乡镇快递网点违规二次收费问题得以解决,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守正创新抓改革

在检察履职中提升司法效能


报告显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不断释放检察工作活力。


?创新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结合实际,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轻微刑事案件涉罪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等轻罪治理工作。通过不断探索,轻罪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工作做法在全省刑事检察业务会上获经验交流发言推广,县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38个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之一,为全省唯一入选试点院。


?探索监检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县监委在全国率先探索建设监检衔接信息平台,日前已上线测试运行,信息平台可实现与县监委在案件移送、文书交换等方面的线上流转,使监检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更加顺畅、便捷,有力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


?深化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交通违法罚款非诉执行领域开展监督,发现近三年来交管部门作出处罚后当事人欠缴罚款案件8807件,涉及金额86万余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催收罚款67万余元,该案获评“2023年贵州行政检察类案监督”典型案例。运用大数据思维对耕地占用税征收领域开展检察监督,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助力税务部门征缴耕地占用税79万余元。


坚持强化自身建设

在从严管党治检中提升素能


报告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奋力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在夯实能力建设中提升素质。先后组织19名干警到浙江大学等高校学习取经,组织16名干警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等地开展交流学习。持续办好“榕检微课堂”,创新开展“青年干警读书会”,有效推动干警综合素能提升。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13名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


?在从严治检中筑牢过硬作风。扎实做好廉洁教育,运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6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检务督察5次、预防提醒谈话126人次。


?在接受监督中书写检察答卷。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2次,自觉接受审议评议,改进工作。主动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10次,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落实意见建议6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检察工作60余人次。


高越表示,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奋力开创榕江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榕江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签发:高 越

审核:丁荣甫

图片:杨 蓉

文字:石庆洲

编辑:石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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