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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度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时间:2017-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是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支撑。我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理念,将办案安全防范置于办案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今年以来,我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其中,大案6件9人(特别重大贿赂案件2件2人),查处科级干部2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2人、取保候审9人,均未出现办案安全事故,办案工作平稳推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强化干警的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根据最高检、省检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培训,促使干警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深入于脑,根植于心,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玄。二是规范司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减少对立面,提升执法公信力。三是结合个案,从初查、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各个环节,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并加以贯彻落实,使办案安全防范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全过程。四是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教育疏导工作。办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出现的抵触、对抗、不理解等情绪,以及有可能出现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等苗头倾向,积极主动做好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帮助其平复心理,消除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放弃自伤、自杀念头,确保办案安全,促进了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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