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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情系“春耕绿” 不误农时不负春
时间:2023-02-20  作者:申小明  新闻来源: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为加强流通领域农耕商品质量监管,支持春耕生产供应工作,2月16日,榕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深入辖区农资市场,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检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此次联合检查对县城区内10余家农资经营店铺进行逐一清查,重点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外包装标签、有效日期、厂名厂址等信息进行核实,并查看进货记录、检验证书、销售台账等资料,确保所销售的农资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商户存在销售限制农药未设立专柜、未完善进货、销售台账、销售散装种子等问题,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和对散装种子进行下架处理。
下一步,榕江县检察院将在依法打击破坏春耕生产的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护农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农业生产安全隐患,不断规范农资市场,为广大农户保驾护航,为保障春耕、服务“三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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