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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时间:2022-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9件17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3件111人,不批准逮捕36件59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30件424人,经审查,起诉195件264人,不起诉79件90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

对监所进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件次,已纠正13件次。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已纠正7件。

三、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共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均已被采纳。

四、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共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已被采纳。

五、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包括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16人,批准逮捕3件6人,不批准逮捕5件10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0件15人,起诉4件5人,不起诉4件5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

办理信访类案件61件,均已办结或答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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