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一、刑事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件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4件54人,不批准逮捕22件36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202件276人,经审查,起诉139件198人,不起诉52件61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
对监所进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5件次,已纠正5件次。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已纠正5件。
三、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共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已被采纳。
四、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共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已被采纳。
五、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包括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7人,批准逮捕2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3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4件8人,起诉1件3人,不起诉3件5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
办理信访类案件18件,已转相关部门办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