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公布
一、刑事犯罪检察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件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件38人,不批准逮捕11件22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12件168人,经审查,起诉76件93人,不起诉21件24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
二、刑事执行检察
对监所进行监督,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
三、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5份。
四、未成年人检察(包括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3件3人,起诉1件1人,不起诉2件2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已转相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