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榕江县检察院为30多位民工追讨回了“跑路”老板拖欠的工资,成功化解一起欠薪纠纷,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11月,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30多位民工追讨工资人民币12万余元的申请。经县人社局核实,某公路改扩建工程承建公司,将部分劳务承包给某劳务公司,冉某应劳务公司的要求,雇请这些民工到工地上务工。劳务公司已将劳务款支付给冉某,但冉某未付给民工,人也跑回外省老家且不接工作人员电话。民工认为人社局不作为、慢作为,又到其他部门反映。
为了尽快帮助民工追讨工资,县人社局邀请该院院参与处理该争议,并组织讨薪民工、劳务公司、承建公司代表召开调解会。会上,劳务公司表示,只要民工所欠工资核算清楚,并经冉某认可,他们可以将工资支付给民工,再与冉某处理多付工资的事。由于冉某不在场,且联系不上,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参与调解的检察官经过了解得知,在场一位民工是冉某亲属,当即要求他电话联系冉某,对他说检察机关已经介入此事,冉某接到电话感到故意拖欠民工工资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当即表示愿意配合处理此事。
最后,在县人社局和检察院的调解下,三方达成了协议,拖欠工资由劳务公司支付,民工继续到工地上施工,后期工资由劳务公司直接支付给民工。一起讨薪纠纷得以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