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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告
时间:2021-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

“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开展,榕江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除痛点、治堵点、攻难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整治成果予以公布,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解决突出问题。县检察院强化统筹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发动,强化氛围营造,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认真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组织编印检察干警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学习24场次,编写信息简报85期,印发了《致全体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先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专题组织生活会,逐级开展三轮“谈心谈话”,共134人次,全面做好思想发动,增强检察人员自查自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综合运用“一把手”讲党课、政治轮训、专题讲座、签订承诺书、手机彩铃提示等方式,强化思想认识,全体检察干警思想受到深刻洗礼,如实记录、报告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对2019年8月以“零报告”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截止目前,检察干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4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整治“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不够细、不够实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细化落实“三个规定”举措。针对内部人员可能通过在业务系统上查询案件信息从而泄露案情、干预司法的情况,制定了《案件信息查询实施细则(试行)》,织密制度笼子,推动长效长治。

三、整治干警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向干警传达政策,开展谈心谈话,组织自查填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职能部门核查,全面排查在编在册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对本院5名干警主动报告6名家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经甄别和核查,均不属于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结合自查自纠、智能化排查等方式,对干警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参股借贷进行全面排查,全体干警作出清理完毕承诺。制定《防止检察人员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规定》,提升干警遵章守纪意识,推动长效治理。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组织干警自查填报,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紧盯案件评查、智能化数据排查找线索。对2018年来办理的161件不捕、257件不诉、1件撤回起诉、1件改变定性案件进行自查;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比对案件1425件;抽查侦查机关、法院、司法办理的相关案件,通过排查发现疑似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线索1件,已上报。同时,排查1990至2020年榕江县内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8件,发现有关部门办理的38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存在办案瑕疵,发出检察建议1份。制定《关于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防范规定(试行)》《规范办理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规定》,提升干警法律监督意识,有效推动监督工作开展。

五、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按照整治时限,对2012年11月8日以来离任人员建立台账清单,共19人。通过对离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向相关部门发函协助核查离任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截止目前,未发现本院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形。为加强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检察官离任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对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相关规定的认识。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方面。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村、社区、移民小区、企业、学校开展“五进”活动,宣讲法治精神,走访干部群众,宣传检察工作,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21年以来,为群众办实事30件,组织召开帮助农民工讨薪案件听证会2次,帮助30多位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0多万元,并建立便民利民公开承诺制度等措施10条,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和主动配合队伍建设巡查,在队伍教育整顿中,紧盯“六大顽瘴痼疾”和“检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所有在职在编检察干警均认真进行了自查填报,实现了“6+1”治理效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举措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同时注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真正把教育整顿转化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做到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取得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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