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榕江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可向我院投诉举报:
(一)有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行为的;(二)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三)有违规参股借贷行为的;(四)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的;(五)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行为的;(六)检察官离任后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行为的。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
受理群众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5-6620311
举报邮箱:rjjyzdb@126.com
举报信箱:榕江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门前左侧
邮政编码:557200
受理电话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