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榕江县检察院出台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为更好服务群众,榕江县检察院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立足检察职能,向社会公开承诺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检察机关。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规定及时答复;
二.明确专人接听群众来电,认真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三.为来访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引;
四.为有信访诉求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五.开通绿色通道,对身患疾病、未成年、老年人等来访人群优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对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来访群众,安排懂该民族语言的检察人员接访,义务为聋哑人提供手语同步翻译;
七.开通检察机关专线视频接访,为异地管辖案件来访群众提供远程视频接访服务;
八.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做到“应救助、尽救助”;
九.每周二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
十.本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来信来电咨询(电话:6622000),也可登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咨询。
如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存在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等情形,可向检务督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855-66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