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榕江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州检察院关于“基层建设年”工作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高点定位,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坚持“党建队建、检察业务、脱贫攻坚”一体推进,狠抓新时代“检察品牌”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0月中旬,获最高检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
“苗山侗水,检韵映党徽”。该院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把检察业务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以“一面旗帜、一个承诺、一个主题党日活动”等为内容的具有基层检察机关特色的“十个一”党建品牌,凝聚和团结干警力量,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在检察办案、脱贫攻坚和抗击疫情中,始终走在前、做表率,全院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院党支部在荣获组织部门授予“规范化建设州级示范点”、“先锋党支部”、“‘四有四化’优秀党建品牌”等荣誉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品牌效应,狠抓党员教育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7月1日,在党九十九岁的生日,获省委、州委和县委分别授予“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2020年10月,该院获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帮扶单位”。截止11月,有8名党员干警获县级以上表彰。
“苗乡侗寨,文明检察”。榕江县境内,侗、苗、水、瑶等世居主体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5.14%。该院将检察文化与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相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榕江检察文化。为抓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塑造检察新形象,该院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深化“双语检察官”办案服务机制,进一步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赢得了少数民族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称赞。该院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全县各行政村、移民新区设“驻村为民服务联系岗”251个,将检察干警姓名、照片、职务、联系电话、微信公众号等“五公开”,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做好做优检察服务,该院以“争创文明检察院、争做文明检察官”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从检察干警的日常点滴和举止规范细节抓起,提升干警综合能力素质,增强干警遵纪守法观念,促进干警廉洁、公正、高效、文明执法,展示检察新形象。2020年,该院顺利通过文明单位复查,始终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这一殊荣。
“苗乡侗寨,生态检察”。该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以刑事检察为支撑,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1-11月,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6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5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该院在认真开展“碧水润家园”专项行动,对各项在建工程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回头看的同时,积极主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其中重点围绕传统村落村容村貌、违规建房、易地扶贫搬迁闲置房屋管理、农村应急消防系统使用管理等开展工作。目前,发现相关案件线索35件,立案16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1件。该院在2019年成功办理全国首例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实现多赢双赢共赢,入选最高检、最高法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检察保护传统村落升级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