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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推进司法改革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时间:2017-11-21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人大网  【字号: |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检察业务……”。这是县检察院吴正国检察长新年后在第一次全院干警会上的一段讲话。

  县检察院是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之一。在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中,我院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强化检察工作价值导向,以人员分类改革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创新开展检察业务,在全省率先探索“双语检察官”办案服务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诉讼模式,首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评分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宣传教育向检察干警和社会公众传导正确的价值取向,我院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实践作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落实,强调抓好政治履职。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给干警上党课,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检察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引导社会和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与价值取向,我院干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积极开展“走、访、送、化解”等法律宣传活动,并强调要用自身的司法公正来引领社会公正。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共化解矛盾纠纷137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万余份。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我院深入开展“一村一检察官”驻村为民服务工作,共设立“为民服务联系岗”112个,将联络检察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四公开”,覆盖各乡村,让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得到法律服务。同时,我院有序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和举办“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主动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和环保意识, 促进了企业知法、守法和诚信经营。

  县检察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仅增强了法治的道德底蕴,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也进一步增强了改革的思想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院办理案件由原来平均每件41天缩短至31天(含退侦重报等),办案效率提高了24%。我院坚持员额制检察官一线办案的要求,检察长带头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各类案件87件105人,同比上升超300%。同时,我院共完善司法改革相关配套制度30余个,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我院群众“满意度”从改革前排名全省靠后提高到省州前列。

  近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省文明单位”、“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示范院”、“全州勤政廉政先进集体”、“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改革经验被《贵州日报》、《正义网》等多家媒体报道,高检院、省检院作为检察司法改革经验之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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